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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商業團體法第二章第二節第12條「同一區域內,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、行號,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,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」及第六章第63條之規定辦理,本會由衷歡迎貴公司將成為本會之會員,為此入會之手續煩請貴公司準備下列之資料於上班之時間上午9:00-下午5:00前至本會或郵寄至本會辦理,祈為能給貴公司更完善之服務,煩請詳填以下資料,不便之處甚多,敬請見諒。謝謝您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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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入會申請書一式(請詳填內容並加蓋公司大小印章)。 |
二、負責人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二面) 一式。 |
三、公會入會費及每月會費,敬請依下列方式繳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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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匯入本會郵局帳戶: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:50126351 並請傳真收據聯以利查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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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或匯入 永豐銀行重新分行 戶名: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:164-001-00114391 並請傳真收據聯以利查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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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二種繳款方式,請擇其一方式付款 謝謝配合!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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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 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號4樓9 電話:(02)89852511 傳真:(02)898525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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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依商業團體法第六章第63條規定「不依法加入為會員之公司、行號,應以書面通知入會,逾期不入會者,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於三個月內入會」 |